一、质量监控组织机构
由院长任组长,相关专业系主任、办公室等人员任成员
二、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与措施
1.主要内容
(1)授课教师的教案、教学日历以及使用教材(或讲义);
(2)学生课堂出席以及听课情况(课堂教学考勤记录作参考);
(3)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;
(4)学生平时成绩给定的材料及记录;
(5)期末成绩及综合材料
2.主要措施
(1)自检、抽检以及学生评分:首先要求教师进行自检,然后组织机构成员随机进行抽检;到课堂上组织学生给教师评分,以做参考;
(2)随堂听课:机构成员进行随堂听课,以评定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,学生课堂出席及听课情况;
三、信息反馈与处理
对于以上监控不符和要求的教师,将采取措施令其整改;达不到要求的教师将取消其下学期授课资格,经质量评价小组全面检查并听课重新评价后方可上课。
四、资料存档
考查课教师在期末结束后,要上交所有的材料,交到教研室存档,以备今后检查。